淘宝联盟-网址站规则修订通知
各位亲爱的淘宝客:
您好!
为了构建更健康、有序的网络营销环境,推动阿里妈妈平台的健康、稳定发展,阿里妈妈将对网址站规则进行优化调整。
最新规则内容如下:
第十四条【网址导航链接】
如推广渠道为网址导航链接,应遵守如下规范:
(一) 主导航区(名站导航)内前三行中,必须放置含有“淘宝网”主页的链接,且必须指向www.taobao.com和(或)m.taobao.com。
(二) 针对PC端媒体,主导航区(名站导航)内,必须放置含有“天猫精选”或“天猫”主页的链接,可指向对应CPS的推广页面。
(三) 在同时满足上述二个条件下,可推广其他按成交计费(CPS)类产品。
(四) 未经阿里妈妈另行审核通过,不得推广按成交计费(CPS)类产品以外的推广内容。
此次规则变更生效时间2017年6月5日。
FAQ:
1、 此次规则调整最大的变化点是什么?
答:原网址站规则要求PC端必须在主导航区(名站导航)中投放“天猫”入口,规则调整后淘宝客可以在PC端继续投放“天猫”或选择投放“天猫精选”入口,并且可以链接至jx.tmall.com”的CPS推广页面。
2、 无线端网址站规则有影响吗?
答:此次规则不影响网址站无线端合作,无线端目前只要求在主导航区(名站导航)内前三行中,必须放置含有“淘宝网”主页的链接。
3、网址站关于主导航区前三行投放“淘宝网”的规则解读:
(一)投放位置要求:“淘宝网”入口必须放在主导航区(名站导航)内除网信办推荐网站名单以外前三行中;
投放要求:PC端必须链接至淘宝网官方网站www.taobao.com,无线端必须链接至淘宝网官方网址m.taobao.com 。不允许跳转链接,不允许商业搜索;
网信办推荐网站包含:
中央主要新闻网站名单: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国网、国际在线、中国日报网、中国网络电视台、中国青年网、中国经济网、中国台湾网、中国西藏网、光明网、央广网、中国新闻网、中青在线
中央国家机关政府网站:中国政府网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、外交部网站、卫生部网站、商务部网站、财政部网站、国家发改委网站、中国网信网
违规案例如下:(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)
(一) 主导航区(名站导航)内前三行未投放“淘宝网”入口。
(二) “淘宝网”未链接至“www.taobao.com”,链接至CPS的推广页面。
(三) “淘宝网”入口边上增加了cps推广入口或其他品牌入口,不符合现有推广规则。
1、“疯抢”链接到:【商业链接】;并且突出(标红),使消费者通过误点进入CPS推广页面,造成非正常的点击(诱导性质)进入推广页面。是不符合现有推广规则的。
2、“淘宝网”入口边上放其他品牌链接
2017-06-14